4月21日,财政部、住房城乡建设部、生态环境部和国家能源局等四部门共同发布《2021年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竞争性评审结果公示》,拟将20个项目确定为2021年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支持的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。
其中包括山东3个,山西3个,河北2个,陕西2个,北京市以及河南、辽宁、黑龙江、内蒙古、青海、新疆、吉林、甘肃、宁夏各入围一市。加上2017-2019年已纳入中央财政冬季清洁取暖试点的43个城市,总支持城市数量达到63个。
2021年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竞争性评审结果公示
联系电话:
财政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司
根据此前通知,中央财政将对纳入支持范围的城市给予清洁取暖改造定额奖励,连续支持3年,每年奖补标准为省会城市7亿元,一般地级市3亿元。支持改造内容包括:“煤改气”、“煤改电”,以及地热能、生物质能、太阳能、工业余热、清洁燃煤集中供暖(满足超低排放标准)等多种方式清洁取暖改造。公示全文如下:
010-61965087 010-65645573
010-58934548 010-68555459
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
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
国家能源局电力司
2021年4月21日